甚至偶尔在夜深人静时,她会不由自主地、呢喃地喊他名字——李恒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己,喜欢上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很无奈,却十分确定。

        每次在走廊上和操场里单独遇到他时会莫名紧张,擦身而过后又会内心窃喜、傻笑。他在校门口跟人打架,打赢了,会替他高兴;打输了,心疼的要死,比他还难过。他数学考满分,得了奖状,她会暗暗跟著欣喜;他要是回答不上来英语老师的提问,会跟著心焦,好想好想告诉这个笨蛋,该怎么答怎么做?

        这份喜欢,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。

        以至于,当初二杨应文拒绝回答李恒的英语问题时、讥讽他时、当周边同学大声笑时,她好难过,难过中夹带对杨应文的一丝怨愤,为什么要刁难他?要看不起他?他可是我喜欢的人啊。

        害怕他自尊心受损,她那时候不顾周边人的异样,硬著头皮帮他解惑,反复告诉他「dicedeto」该怎么用?该如何遣词造句,耐心地举一反三,融会贯通,直到他会为止。

        事后,杨应文还就此事问他:「你今天怎么了?怎么去帮这样一个混子了?」

        她好想朝好友大声吼:「他不是混子!不是的!不许你叫他混子!」

        这份喜欢,让她格外关注李恒,让她心头逐渐变化,慢慢就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开始挑衅陈子衿,开始嫉妒陈子衿,开始故意同陈子衿持相反的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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