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初在道上混的时候,他曾立下这样一个目标:挣了五万块钱的本钱就收手,然后做个小买卖,规规矩矩做事,老老实实做人。
只是,这五万块钱不是那么好赚的。
混了两年,身上挨了好几刀,差点没命丧黄泉,甚至三进宫也没有赚到这五万。
就在他对人生感到绝望之时,影响他一生的人出现了。
因为不怕死,他被庞瀚的弟弟庞勇注意到了,把他收入了麾下。
再接着,只是帮着收了一笔款子,五万块随即就到手了。
虽然达成了最初的目的,但他已经见识了庞瀚两兄弟的奢靡生活,然后就不甘心一辈子辛劳,至于所谓的初衷。。。。。。有钱了,谁他妈还管这个啊!
于是,钱越赚越多,心越来越狠,手上的人命也越沾越多,人生观、价值观也越来越扭曲,觉得钱可以摆平一切,觉得权可以颠倒黑白!
直到今晚被我用枪顶住头,被我断了一指,经历生死痛苦之后,大头仔貌似才真正醒悟。
然后说了一句至理名言:早知道是这样一个结果,当初我就不应该入道。
任谁也想不到,这句话是从一个身家数亿、拥有通天背景的大佬嘴里说出来的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