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很好,孩子。我也不喜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舟皿说着,慈爱地拍拍她的头,山海没有阻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个地方,偶尔也有猎魔人抓自由的妖怪,卖给‘狗场’,通常能被抓来的都不强,也没有谁庇护,都沦为主宰者们的玩物。里面的常客,就仿佛比武时的擂主,偶尔会换。他们对待人的方式也不好——对一些欠了钱没法还,或者犯了别的事,他们会动私刑,丢进妖怪堆里,亦或是办一场比赛。那些比赛要收入场费,因为人类手无缚鸡之力,毫无悬念,在被逼疯的、或是训疯的妖怪面前只有死路一条,毫无悬念,不需要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舟皿平静地诉说着骇人听闻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晚风吹上船,冻得人发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偶尔会举行乱斗,也是吸引人的一种方法……啊,据说也会有人专门去挑战作为‘擂主’的妖怪,不过很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阴阳师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有时候是阴阳师,有时候是武者。因为人类允许带些东西,让厮杀显得比较……平衡。不过妖怪不会等你摆好阵法的,所以武夫居多。人也是要签生死状的,妖怪可以杀人,但人却不能杀死妖怪——不然下一任守擂的妖怪可不好找,你要赔很大一笔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真是怪了,竟然有人会主动讨打……挨了打还要赔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哈哈,因为若让对方失去战斗力,也会有钱拿。虽然钱不多,但你会变得很有名,有钱人家会花重金请你做护卫,或是有外地人花更多钱买你,去其他地方的场子打。这些你们应该也知道,许多地方都有明着暗着的比武大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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