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墨走到家属院二楼,凭着原主的记忆,推开了楼梯口左边第二个门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,布置得很温馨:客厅里放着木质沙发和五斗柜,柜子上铺着蕾丝花边桌布,上面摆着那个被堂弟觊觎的收音机;旁边是餐桌,两个卧室也简单,各有一张双人床、一个衣柜和一张书桌。

        余墨在屋里转了一圈,坐在沙发上,看着墙上的日历——1972年5月21。

        按原书剧情,二叔一家住进来一年多后,二婶为了堂妹,会偷偷给原主报下乡名额,到时候原主才十七八岁,只能被迫下乡,之后书里就再也没提过她的下落,不知道在乡下过得有多难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二叔住进来后,不仅会哄走原主的工作,还会把家里的钱也榨干……

        钱!

        余墨突然想起什么,赶紧起身跑进卧室,凭着记忆从衣柜深处拿出一个小木盒子。打开一看,里面装着零零散散的钱和票据,数了数,现金有四五百块,还有一个存折。她翻开存折,里面竟有足足五千块!

        “原主爸妈是双职工,爸妈工资不低,家里就一个孩子,能存这么多钱,也是不容易的。”余墨小声嘀咕着,又拿出前几天厂里送来的另一个盒子,是原主父母的抚恤金,里面也有五千块和一些票据。

        加起来足足一万多块,在这个几分钱都要算计着花的年代,这简直是“富婆”级别的家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余墨又喜又沉:喜的是穿过来有了底气,沉的是这些钱是原主一家三口用命换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