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,唐辰私下问过他《鬼吹灯》影视化的事情,他表示愿意和公司合作开发,所以今天就出现了这条信息。

        针对《鬼吹灯》,他保留版权,只卖影视改编权。除了基础的影视改编授权费,还有拥有基于电视剧爆出效果的后端收益,分得5%的平台采购总价,比市场常见的0.5-3%要高一点。另外,广告、衍生品收益给他比市场偏高一点的待遇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他来讲,调整的数值不算大钱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最满意的是,明文规定,他拥有改编否决权。也就是说,在影视改编过程中,他对剧本、人物设定、情节走向等关键内容,拥有一票否决权。

        后续,如果合作其他作品,像《跳特》之类的,也会拥有改编否决权。但具体收益的话,则要逐个商议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三个是资源。这条就杂得多了,涉及代言、电影、演唱会资源等等。大致看了一遍,公司给出的差不多是准天后准天王级别的资源。

        整体上来讲,就是钱+资源倾斜。再加上给高出市场的待遇,来拿下《鬼吹灯》的影视改编权,并且保证以后有合作,也会给他保留改编否决权。

        整体条件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陈放看完,打电话找独立律师又看了一遍,确认没问题后,与律师约定,周四与他一道去签约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倒不是他不信任公司,而是行业常规操作,以免事后纠纷。

        下午,陈放再次给唐辰打去电话,约好签协议的具体时间后,陈放聊到了春晚音乐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唐哥,我确认一下,电脑做的伴奏真的OK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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