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他们还加上了自己的渠道,可以给出第一次进货的数量保障。
“二十六万!另外,我们联系的零售商户有400家以上,第一次进货保证不会少于800件。”甲商贸公司代表道。
乙商贸公司立即不甘示弱地道:“代理费二十七万,我们联系的商户达到500家以上,第一次进货不会少于1000件。”
这时,来自喀斯特省供销总社的采购经理道:“我们省供销总社出代理费二十八万,优势是黔阳市各县、区、乡镇、街道、农村集市直营供销社或供销点就达到500家以上,还可以联系商户1000家以上,第一次准备进货5000件。不过,这也是我们的最终报价了,后面他们再报价我们也不会再跟了。”
陆家贵和周明易、唐健博听到省供销总社的报价,都非常心动。
其他经销商即使拿到了货,有联系的商户,也要一家一家去跑,去谈,有些油盐不进的零售商户,很耗费精力的。
但供销社不一样,那是半体制内单位,一个行政命令下去,每个供销点就必须进货、上架,铺货的速度远非普通经销商可比。
更关键的是,供销社自己在黔阳市就有500家以上的店,还能联系商户1000家以上,这样的规模优势,是其他代理商绝对不可能相比的。
因此,尽管后面另外两家商贸公司出价到了代理费30万以上,但陆家贵、周明易、唐健博综合商议考虑了一番之后,还是决定将黔阳市的代理权给省供销总社。
而且,陆家贵以前没考虑过这个问题,现在倒是举一反三回过味来了。
一年后,等这批代理权到期,到时候就可以将供销社和其他商铺分开,省供销公司可以直接代理全省供销社经销权,其他代理商只代理供销社以外的其他零售商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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