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年轻人直接问了:“先生,《大荒律》第七十三条,第三款是如何说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那个被呼先生的人深深吸口气:“第七十三第三款规定,江湖宗门宗主亲手杀戮朝廷命官者,平其一宗!”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一弹而起:“一人犯事,一宗殉葬,这……这……这也太严苛了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说严苛也说得上,但是,细细思之也是有理的,宗门一般人犯事,一人做事一人当,而一宗宗主,可左右全宗意志,宗主亲身犯事,一宗俱受牵连也在情理之中。”那个先生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旁边一人道:“陈先生此言,也是有失偏颇,真正的原因更深些,此律条乃是大荒初建之时,针对天下宗门乱像横生时的重典,其后一直延续至今,也有很多礼法大儒提出修改意见,然而,扯了个无始无终,事实上,一宗宗主亲手杀戮朝廷命官的事,本身就是很奇葩之事,宗主手下能人无数,何事需要他亲手操作?所以,这条法条名存实亡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是民间的讨论。

        而金桥之上,知州宋运苍心头陡然就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本他觉得他站出来,阻止林小苏针对心阁下绝户手,是有大义大理在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他敢于在众人面前说出“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”这八个响当当的字眼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忽视了一个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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